一、2020年婚姻法彩礼新规定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第十条规定,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,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:
1.双方均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
2.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同居的;
3.婚前付款导致付款人生活困难。
适用前款第二项、第三项规定,应当以双方离婚为依据。
二、婚姻法中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
1.男女双方均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
2.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同居的,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;
3.如果婚前付款导致付款人生活困难,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。
但需要注意的是,不满足上述条件的,在以下情况下不能要求返还彩礼:
1.男女双方同居两年以上,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
2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同居不满两年,但生育子女的。
3.收到的彩礼已经用来同居了。
三、返还彩礼如果诉讼需要哪些证据
1.证明男女双方都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。
可以通过双方短信、微信等沟通工具的聊天记录,或者举行订婚仪式、拍婚纱照等行为反映出来,表明双方都有谈婚论嫁的意图。注意,谈婚论爱是有区别的,单纯的情话不能反映谈婚论嫁的状态。
2.证明支付财产的证据
如果礼物是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,那么需要提供银行转账明细;如果你买房或者买车,可以提供自己投资的证明,因为根据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,以他人名义登记大量房产一般都是作为彩礼使用的。
3.证明支付彩礼是当地习俗
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听取当地媒人、村长、村委会主任等的意见。如果有必要,他们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。